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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和浙江省高院就司法鉴定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发布时间:2016-06-18 11:44:55

为切实发挥司法鉴定保障司法审判活动的积极作用,5月23日上午,省司法厅俞世裕副厅长带领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同志到省高院,与省高院林一副院长及司法鉴定技术处同志进行座谈,共商我省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工作,促进我省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

座谈会上,双方认为司法鉴定制度是审判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司法鉴定在司法证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促进公正司法,防止冤假错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双方还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司法鉴定工作、法院的鉴定委托工作,以及推进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作进行充分讨论,并在前期双方业务部门多次沟通论证的基础上,就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若干事项的意见》(下称“意见”)达成一致。《意见》指出,要进一步规范法院的司法鉴定委托程序、鉴定机构的选择和费用的收取;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规范法院的告知程序和当事人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程序,为鉴定人出庭提供保障,推进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规范鉴定执业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建立鉴定信息分享合作机制和鉴定援助制度,特别强调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市中院要建立健全司法鉴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定期对司法鉴定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座谈会上,俞世裕副厅长简要介绍了近年我省司法鉴定发展情况,并对近年来省高院关注的我省司法鉴定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反馈。俞世裕副厅长还介绍了我省司法鉴定下一步工作情况,司法行政部门将继续推进司法鉴定转型升级,鼓励引导鉴定机构依托优质资源做大做强,加强证据科学实验室建设,积极引入高端鉴定人才,实现司法鉴定规模化发展、规范化运行,提升司法鉴定服务审判活动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司法鉴定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通过认证认可、能力验证和文书评议等多种方式,强化执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继续加强与法院等鉴定意见使用部门的沟通协作,畅通鉴定信息情况共享交流机制,共同推进司法鉴定工作。

林一副院长认为,浙江司法鉴定工作处在全国领先水平,浙江省司法鉴定实践中形成的一些发展理念和管理模式也得到省内外法院部门的认同,如根据本省实际,合理规划鉴定发展规模,总量控制、有序发展,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规范合理、多种方式提升鉴定质量等。在谈到当前审判活动中发现鉴定存在的一些问题,林一副院长指出,各级法院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将鉴定意见的采信情况、鉴定人出庭情况以及发现的鉴定违规违纪执业行为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通报,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司法鉴定工作,发挥司法鉴定保障审判活动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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